关于学生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保证学校教学、训练、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的安排,特制定学生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收费项目 训练费 生活费 住宿费
二、收费标准
1、训练费,新生每人每年9000元。
2、生活费,每人每月300元。
3、住宿费,每人每月100元。
4短期训练费,每人每月1000元,食宿费同上。
5、以上费用需一次性缴清。
三、几项规定
1.学校在银行设立专项收费账户,实行家长缴费制。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5228481511463646112
户名:王元恩
2.学生原则上一次缴纳一年的费用。如有困难,报校长批准可一次缴纳半年的费用。不足半年者,按短训缴纳。
3.专业队运动员的费用,学校按规定由财务定期拨付到专用账户上。高水平运动员按收支两条线从个人工资中扣除食宿费。
4.学校在学生学费到期前十天通知家长进行缴费。逾期不交者,按停训处理。停训五天仍不缴费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校不再承担管理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四、退费处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具体标准如下:
1.学生交费后未入校的,可按缴费的百分之九十退还。
2.学生提出转学、退学,所缴费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清退。
退费计算标准=所缴费用÷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
3.入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私自离校或因自身原因违反规定被学校开除或因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学习的,所缴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中国乒协(濮阳)乒乓球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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